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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一)

第一章(一)

第一章:温特沃斯平原的霸主,『木犀草』赫达·艾丽卡!

“相信我,当你路过温特沃斯平原的时候,你会尝试练习睁着眼睛睡觉。”

——亚伯拉罕·卡尔兰

初次经营商队路过温特沃斯的朋友,你们可要小心了。

温特沃斯平原向来就不是块宁静的土地。

在这儿待上几个小时你就会明白,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四处潜伏着危机:豺狼人,鼹鼠人,还有可怕的牛头人与兽人。

可这些野蛮的种族,却不是这片平原上最大的威胁。

比他们还要恐怖的存在,是无法无天的『花语强盗团』。那一伙强盗全都是拥有『花之力』怪物。

我们暂时将『花语强盗团』的危险程度,定为6星半——比巨龙还要危险。

倘若你不幸遇见了『花语强盗团』,千万别指望那些傻乎乎的食人魔保镖!别说低能的食人魔,就是上百辆地精坦克也无法保你周全。

赶紧交出商队中所有值钱的物品和金币吧,兴许还能留住自己的性命,我的朋友。

——摘自《地精商队的生存手册》

皎月当空,清冷的月光透过云层洒落于草原上,让这片原野看起来很宁静。

温特沃斯平原少有的亮起了篝火。依那些背负着沉重木箱的科多兽来看,该是有一行地精商队在此驻扎。

穿在铁架上的烤肉淌着油脂与蜂蜜,发出了兹兹的响声。放于烤肉上的香料中,似乎掺了一些深受精灵喜爱的薇拉花瓣、以作辅料,不然烤肉不会散发着鲜花般的丝丝清香。

薇拉是一种很对于精灵们来讲,都很稀有的花朵。它只生长于无尽密林,并且平均30年开一次花。虽说30年对于精灵们来说算不得什么,可对于大陆上大部分的种族来讲,那可是小半辈子了。

而且在它花开之时,你必须在5分钟之内摘下它的花朵,并施以保鲜魔法装进瓶子,否则花朵便会枯萎。其珍惜程度不言而喻。

作为一个资深的地精商人,布鲁诺他肯定是不会做亏本买卖的。

他很清楚,动用薇拉花瓣并非是为了这些白痴一样的保镖,但趁着这个机会拉拢下人心,却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决定。

“嘿,勇士们,闻到烤肉的香味儿了吗?”

……

失败。

没有人回应他,他雇佣的保镖,大都是些智力低下的食人魔与兽人。兽人们认为,这世间最美味的食物,莫过于自家圈养的野猪肉。食人魔则更不必多谈了,只要是能入口的肉类,他们来者不拒,哪有什么闲情逸致去品位花香呢?

不过既然自己的老板发话了,他们便只能象征性地点了点头。能当上佣兵的他们,是能听懂大陆通用语的。

“算了。”

看到这番情景,布鲁诺只得摇摇头。

“我想,往后你们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
他感觉心窝儿上肉被剜下来了好几块。有种对山地矮人吟诗、对人鱼公主舞剑的感觉……

说起来,她们怎么还没来?

布鲁诺有点纳闷儿了。

他不认为她们今天会良心发现,不收过路费就放他进城。

离自己最终的目的地——科瓦洛普城,已不足半日的脚程。今夜连夜赶路的话,清晨就能将货物安全转交给买家,然后好好睡一场安稳觉。

换做以前,一往烤肉上放点儿碾碎了的薇拉花瓣,她们便会被香味吸引,立马出现在他的面前……然后狠狠地敲自己一笔。

所以说她们一直到现在都还不出现,真是奇怪了些。

不得不说,大陆上直觉最敏锐的种族不是巨龙也不是精灵,是这些尖嘴猴腮的地精。布鲁诺觉得莫名的焦躁,他隐约感到前面的科瓦洛普城,可能有什么大事情要发生了。

得了,事情想不通就不想,地精商人一向不喜欢白费功夫。与其在这些事情上浪费精力,不如与自己的保镖们拉近下关系。

与佣兵们拉近关系是很必要的。关系亲近,他们就更乐意为你卖命。

于是布鲁诺离开了篝火堆旁围坐着的兽人,走向他在这里唯一能交流、或者说唯一能正常交流的一个人类:亚莫斯·霍尔贝克。

亚莫斯·霍尔贝克,是布鲁诺几年前路过德莱比斯村时雇佣的佣兵。初次见到亚莫斯的时候,尽管亚莫斯一个低阶佣兵、要求布鲁诺支付他高阶佣兵的工钱,布鲁诺也还是二话不说地雇佣了他。

布鲁诺相信他的眼光,不管是人还是商品,他从未看走过眼过。几十年的从商经验告诉他,这个叫做亚莫斯·霍尔贝克的男人,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。

什么,你问我布鲁诺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?

其实很简单,因为不论亚莫斯杀过多少人,夺取过多少人的『圣印』力量,他自己的『圣印』都从未进化过。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,亚莫斯没有进化出特别的能力,无法完成进阶任务,一直是个低阶佣兵。

布鲁诺认为,这里面一定有蹊跷。

虽然他不清楚亚莫斯的为什么会这样,但他能肯定亚莫斯的『圣印』一定有特别之处,至少比自己这个强化些许智力的『圣印』,要强上许多。

而事实证明,布鲁诺确实没有看走眼。

在后来,亚莫斯真成为了一号人物,一号足以引起『花之歌』重视的人物——当然,那是后来,不是现在。

现在亚莫斯正靠在科多兽上打盹儿呢。

“呦——亚莫斯,我亲爱的伙计。”

布鲁诺深知交谊之道,兽人这种荣誉至上的种族,需要称呼他们为勇士;而人类嘛,称呼他们为伙计就好,这种称呼会让他们倍感亲切。

听见布鲁诺叫了自己的名字,亚莫斯立马睁开了眼睛。他简单活动了下肩膀后,朝布鲁诺恭敬地鞠了一躬。

“老板,有什么吩咐?”

“放松伙计,我只是找你聊聊天。找个地方坐下吧。”

布鲁诺亲切地拍了拍亚莫斯的肩膀,示意他继续休息。

“是的,老板。”

“话说伙计,既然需要休息的话,你为什么不脱掉这身碍事的板甲?”

布鲁诺从自己的丝绸编织袋中,掏出了一个牛皮酒囊,递于亚莫斯。那酒囊里面装的是上好的矮人火酒,一袋酒可是价值好几个金币呢,快赶上亚莫斯十分之一的佣金了。

只有那些经验不够老道的地精商人,才会克扣自己保镖的工资与待遇。稍微精明一些的地精商人都是很大方的。呃,至少他们在对待自己保镖的时候,都是很大方的。若是保镖对自己有意见,发生危险时不尽心尽力地保护自己,那么自己很有可能就会丢掉性命,有钱也得有命享才是。

“一点儿也不会碍事,老板。遇上突发事件,穿上板甲的时间能够救上您的性命。”

亚莫斯接过布鲁诺递给他的酒囊,喝了一大口,愣了愣神,又认真地补充了一句。

“当然,还有您的货物。”

“瞧你说的。”

布鲁诺笑了,他很满意亚莫斯的危机意识。有时候亚莫斯的危机意识,敏锐得堪比特级佣兵。

“不过亚莫斯啊,不是我说你,有时候你的想法未免也太迂腐了些。”

“迂腐?”

“这个时代,已经不再是冷兵器时代了。”

布鲁诺竖起了自己绿色的食指,口中嘀嘀咕咕地念着咒语。渐渐地,一小撮水流凭空出现在了布鲁诺的眼前,并围着他的食指转动着。

“很多兽人已经学会了如何运用自己的『圣印』,不,别说兽人,就连豺狼人都有在学一些简单的魔法……不是我质疑你的实力,只是光靠利刃与盔甲、或者说光靠勇气与忠诚的话,是会被时代淘汰的。”

“老板。”

听完老板的话,亚莫斯不禁无奈地笑了笑。

“你是知道的,我的『圣印』有问题。它无法进化不说,在我催动它,想要尝试使用『圣印之力』时……那也还是毫无反应啊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

布鲁诺的手搭上了亚莫斯的肩膀,

“可你不能放弃不是?我的老伙计。你想想,在你催动『圣印』的时候,它是有在发亮的。既然是在发亮,就说明你的『圣印』能发挥出它能力,只是你现在还不清楚它有什么样的能力,以及怎么运用它的能力。”

“这不是我现在该思考的问题。我现在只用思考:怎么将你和你的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,以及接下来该怎么活。”

“伙计,我知道你不会听进我的话,但我必须要告诉你:你的剑刃不是万能的,它能让你战胜野蛮的牛头人,却永远也不可能让你战胜『Dryad』。要是将来咱们遇上了『花语强盗团』该怎么办?你不会以为不运用『圣印』和魔法的力量,就能与她们作战吧?”

“将来的事情我不清楚,反正现在我相信我的板甲,它厚实且坚不可摧,就像战士应有的意志一样。”

“呀哈?那个破烂铁皮,真有你说的那么可靠吗?”

“那是当……你是谁?”

刷!

亚莫斯将腰间的铁剑抽出剑鞘,猛地站了起来。

不知何时,他肩膀上竟是坐着一个人!

转头看去,坐在他肩膀上的是个一头红发的少女。她顶着一对毛茸茸的耳朵,笑嘻嘻地盯着亚莫斯。

“伊嘻嘻嘻,问你话呢,它真的坚不可摧吗?”

少女穿着一身浅灰色的云纹缎子衫,**的屁股上,长有一条褐色与白色相间的狐狸尾巴,那尾巴正随着她白晃晃的大腿一齐上下摆动。

是狐人。

而且……

令人惊骇。

她到底是怎么悄无声息地坐上我肩膀的?还有……为什么我完全没有感觉到她的重量——亚莫斯怎么想也想不出个答案。

真是个怪物。

“诶诶诶?你身上有杀意哦,是想杀死我吗?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哟呵呵呵呵哈!”

少女捂着肚子笑得花枝乱颤。她的笑声尖锐又刺耳,像是傻笑又像是发癫,很聒噪。

“老绿皮,这家伙是你新雇来的保镖?你什么时候穷成这样了,这种人也雇来?你看他简直就是个乡巴佬嘛,什么都不懂!”

她将白皙修长的五指,贴上了亚莫斯的肩甲。随后,少女轻轻一抓,葱白般的五指就像陷入豆腐的利刃,直接在亚莫斯的肩甲上留下了五道口子。

由于少女这一套动作实在是太自然了,好似拍一拍沾在衣服上的尘土一样,亚莫斯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。

“啊哈哈哈哈哈,这就是你说的坚不可摧啦?白痴、土鳖。”

“你这个混蛋用了什么巫术!”

看见自己心爱的盔甲受损,亚莫斯终于是发怒了。他扭动手腕,让手中的铁剑直刺向肩膀上的少女。

“亚莫斯,住手!这是误会!”

亚莫斯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得布鲁诺老脸煞白,他忘记叫亚莫斯老伙计,直接喊出了亚莫斯的名字。

“巫术?嘻嘻嘻嘻嘻诶嘿嘿嘿,哟呵——”

少女按住亚莫斯的脑袋,借着这股阻力让身子腾空,单手倒立于亚莫斯的头顶,很轻松地躲过了亚莫斯的攻击。

看到亚莫斯的刺击落空了,布鲁诺的才是长吁了口气,面色有所缓和。

“来抓我呀?乡——巴——佬——伊嘻嘻嘻嘻嘻!拿出你上女人时候的干劲儿来呀,你这样慢吞吞的,也只有你的情人会嫌你太快哟!哈啊哈哈,太快。哈哈哈哈听见没有,他情人嫌他太快诶哈哈哈哈!”

红发少女一面讲着不明所以的低俗笑话,一面在商队中穿梭自如。

她的身体犹如纸张般轻盈,落点飘忽不定,一会儿出现在科多兽的背上,一会儿出现在食人魔保镖的膝盖上。

最终,少女落在了布鲁诺的头顶。

由于地精的脑袋很小,她仅靠垫着脚尖的一只脚,便稳稳地站在了布鲁诺的脑袋上。天呐,这还是人的平衡感吗?哦不对,她好像本来就不是人,她是狐人。

“哦嚯嚯嚯嚯——想要用你那把剑刺我?你能够到我的子宫吗,乡巴佬!”

少女纵身一跃,跳到了亚莫斯的面前。她拉下自己的眼皮,吐出舌头,朝亚莫斯做了一个鬼脸。

至此,亚莫斯完全失去了攻击她的欲望。撇开自己完全碰不到她这个原因之外,更多的是他产生了对少女的怜悯之情。

——她绝对是忘记吃药精神病人。

而之后的发展,也证实了亚莫斯这猜想的准确性……

看着愣在自己眼前亚莫斯,少女有些无趣地叹了口气。随后,她露出了一丝狡黠的笑容。

“土鳖,像块木头一样愣着干嘛?你是想试试吗?你是想尝尝少女青涩的身体是什么滋味吗?你是在脑海中反复意淫着,该如何蹂躏我娇美的身体吗?啊啊,嘻嘻嘻哈哈哈呀嚯嚯嚯呀——不想实践一下吗?嘻嘻嘻嘻嘿哈!”

呃……

这个狐人族的少女,竟是当着亚莫斯的面前,脱起了自己的衣服来。

“伊哈哈哈哈!嘻嘻嘻嘻哟哈啊哈哈哈——”

“别他妈的再跟老子笑了,吵死了!”

那是一个很粗犷的女中音。

嗖——

伴随着这个声音,一抹绿色的影子、以肉眼难以看见的速度飞向了少女。

少女“呀”地惊呼了一声,然后被那东西打翻在地。

亚莫斯这才看清楚,那是植物、是一根绿色的藤蔓。在将少女打翻在地后,它像是有生命一样缠住了少女的身体,并且深深扎根,将她钉死在了草地上。

“赫达你这个笨蛋!放开我,捆得人好痛的!”

少女大喊着。

“依文捷琳,你他妈的又忘记喂桃乐丝吃凝神草了啊?”

“要吃你自己吃,我才不要吃凝神草呢!那东西苦涩得就像干枯的树皮,不对,就像发霉了的黑面包,就像……呜呜呜呜呜呜呜呜!”

裹在少女身上的藤条变长了那么点,它捂住了少女聒噪的嘴……

夜幕中,有几个人朝亚莫斯这边儿走了过来。

为首的,是个和少女有着相同发色的女人。她有火焰般赤红的头发,却没有少女那样毛茸茸的耳朵跟尾巴。

那女人披着一件狮蝎皮制作的漆黑披风,穿着一条深色长裤,踩着一双高踏木履鞋。

她披风里也没有穿,仅是用白色的裹胸布缠住胸部,露出了嫩白的香肩和光滑的小腹。说来她胸部实在太大了点儿,即便用绷带缠了数圈,也仍旧高高隆起,呼之欲出。

若不是她脸上有一道可怖的刀疤,那可真算得上是一位大美人了。

不过那道刀疤亦非败笔,它给了她一种野性的美。坦白来说,这个女人身上有着很重的草莽英雄的气概。

在亚莫斯端详她的时候,这个刀疤女已经走到了红发少女身旁。只见她扬起手来,一个手刀劈向了红发少女的动脉,让红发少女昏迷了过去。

随后,刀疤女转头朝布鲁诺笑了笑。

“你好啊,绿瘦猴。这次给老子准备了什么好酒?”

布鲁诺见此,一张布满褶皱的老脸立马堆上了笑容,他搓着遍布老茧的手,笑盈盈地走向她。

“很荣幸能与您再会,温特沃斯平原的霸主,我尊敬的『木犀草』赫达·艾丽卡女士。您的期待不会落空,这次为您准备的是精灵族的千花朝露酿,以及海族的迷离泪。”

名词解释:

亚伯拉罕·卡尔兰:切斯密大陆上最伟大的人类旅行家。他用大半生时间完成了《亚伯拉罕的旅行日志》。这部经典的著作被翻译成了多个种族的语言,曾在切斯密大陆的各个角落风靡了40年之久。

『花之力』:只有『Dryad』能掌握的力量。『Dryad』有366个,『花之力』自然也就分为366种。顺带一说,成为『Dryad』之后,原本在自己身上的『圣印』便会消失。

『圣印』:大陆上每一种生物都有的印记,那印记是些看似无序的图案,据说只有至高神能读懂『圣印』。人型生物的『圣印』通常都在左手掌心。也有『圣印』不在手上,在舌头甚至眼球上,但那样的人型生物少之又少。

温特沃斯平原:位于大陆最南部的平原。在这片平原上生活着许多种族,也正是因为生活在这儿的种族太多,战争与掠夺随处可见。

花之歌:由『Dryad』所组成的工会,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总部设立在什么地方,是『Dryad』中最有实力也最神秘的一个工会。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给『Dryad』们争取最大的利益,并抹杀不愿意加入『花之歌』的『Dryad』。有些『Dryad』习惯将他们称作『议事会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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